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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公告送达】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827号)

2026/01/25 5.6k 阅读 94 点赞

腾飞智渔(山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姜云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827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82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工资3500元、2025年5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共计7000元。三、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538-7224810),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