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泰发〔2012〕14号),制定了《泰安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泰安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泰发〔2012〕14号),制定了《泰安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泰安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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