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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泰安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的通知

2018/12/23 1.4k 阅读 86 点赞
关于公布泰安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定点护理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护理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泰人社办发〔2018〕73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评估备案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函〔2018〕28号)文件要求,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泰安市中心医院等113家职工长期护理定点机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的定点护理机构,全市通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参保人员需求等情况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各定点护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已申报通过的护理服务项目,对开展不力的,将视情况取消定点资格。   附件:泰安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2018年12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