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坚持“三抓+三管”并举
完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监管体系
一是“抓”牢事前监“管”根基,实现“进”的规范。优化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梳理编印服务指南。为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将每月9日(取“救”谐音)确定为“困难群众救助主动申报日”,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帮办代办社会救助事项的申报。实行提级抽查预审,每月按照10%比例不同时段随机抽取乡镇(街道)受理的社会救助材料。建立社会救助联审制度,每月20日召市、镇两级社会救助联审会商会议。加强信息核对,建立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引导申请救助群众自觉守信。
二是“抓”实事中常态监“管”,实现“救”的精准。建立“谁受理、谁调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核确认监管责任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审核确认重点环节的监管,每月按照一定比例对新认定救助对象随机核查。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平台监测、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措施,推进线上监管。今年以来新增低保438户781人,退出630户715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抓”好事后长效监“管”,实现“放”的满意。建立健全专项督办、日常管理、常态化走访、工作提示、容错纠错、年度复核、投诉举报等“日常核查+集中复核”制度;采取信息核对、暗访抽查、跟踪回访、电话随访等“线上+线下”方式核查。利用政府网站、二维码、公开栏等媒介,公开社会救助信息,畅通市、乡、村三级监督投诉渠道。对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对象,妥善处置,今年以来,妥善处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2件,确保群众安心、放心。
社会救助科、新泰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