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1年度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结果公示

2021/07/11 1.6w 阅读 278 点赞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泰安最美教师”和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函〔2021〕33号)要求,经学校推荐、县级评选、市级评审,拟授予张东利等50名教师“2021年度泰安最美教师”称号,拟授予朱彦敏等49名教师“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拟推荐张东利等9名教师参加“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教师工作科反映,反映时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7X09室;电话:6991095、6995096;邮箱:jyj_sxk01@ta.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度泰安最美教师名单.xlsx

附件2:泰安市教书育人楷模名单.xls

附件3:泰安市推荐参加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人员名单.xlsx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