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4号)规定,2021年12月21日-12月2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泰安市30所幼儿园(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办园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38-8333318。
特此公告。
附件:
30所幼儿园名单.pdf
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2月21日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4号)规定,2021年12月21日-12月2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泰安市30所幼儿园(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办园行为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38-833331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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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所幼儿园名单.pdf
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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