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124号)要求,经学校、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我市2022年春季高考拟享受技能拔尖人才政策特殊考生共10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2月11日—24日(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普招科反映,电话:0538-8520993,邮箱:e3709@sdzk.cn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486号
附件:
2022年春季高考拟享受技能拔尖人才政策特殊考生情况.pdf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