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室字〔2021〕11号),各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社会事项进校园实行审核报备和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管理的原则上不得开展。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共确定了15项2022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室字〔2021〕11号),各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社会事项进校园实行审核报备和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管理的原则上不得开展。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提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审核,共确定了15项2022年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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