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优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泰禁毒〔2022〕3号)要求,经过评委会审查材料、打分、签字确认,最终评选出闫晶晶(泰山学院附属中学)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肖锋(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郑磊(泰安实验中学)为优秀教师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体卫艺教研室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市教育局东办公楼212室;电话:8204856;邮箱:jyj_twyjys01@ta.shandong.cn。
泰安市体卫艺教研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