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泰安市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12/17 1.1w 阅读 233 点赞


我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6日如期进行。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泰安市异地考生返回泰安可正常流动,请尚未返回泰安市(含所属县市区)的考生尽快回到泰安。

二、为方便考生核酸检测,12月21日、22日、23日,各县市区、功能区在本辖区内分别划定4个以上核酸便民采样点专门为研考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采样并检测。考生凭准考证、工作人员凭考点工作证明到“研考专门采样点”进行单管采样并检测。“研考专门采样点”待卫健部门确定后,将在泰安市教育局官网“公告栏”内公布。在校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

三、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538-8236001,8520993,咨询邮箱:e3709@sdzk.cn。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