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11号)规定,经学校、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我市2023年具有重点高校招收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共审核通过1633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1日—15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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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泰安市2023年重点高校招收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公示名单.xlsx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