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为手段,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制定2024年度局法治建设清单,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推进措施,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包保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开展局机关专题述法工作,压实机关各层级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领导干部学法基石。编制印发《泰安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宪法及90余部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纳入干部法治教育必修课,今年先后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4次、局机关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全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全面完成了局机关年度学法任务。
三、压实普法责任,做好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两单一表”,引导教育部门、学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护法。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故事会”“宪法晨读”“学宪法 讲宪法”竞赛等系列活动,60余万名学生参与,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家校共育法治与安全教育”公益课展播等活动,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扎实推进依法治校,2所学校获评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所学校入选全省公益普法联系点,12所学校入选全市首批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0个课例获山东省“法治好课”。
四、依托制度保障,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教育重大行政决策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制度,实现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标准清晰、环环可控、依法依规。重大事项依法提请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今年共召开局党组会29次,局长办公会2次。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0余次,参与20余个合同协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提升了行政决策水平。
五、促进职能转变,绘就法治政府光明蓝图。深化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招生入学“一网通办”,将招生入学原来需提供的11类证明材料压减到最多5类,最多跑1次、最快10分钟,高效服务入学新生12.7万人,零证明入学比例达96.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政策解读10余篇次,主动公开信息953条,其中教育招生录取政策等信息累计阅读量100余万人次。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度承办建议、提案85件,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推进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坚实基础。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培训,开展局执法人员培训1次,新增7名执法人员和1名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共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17次。建立完善专兼职结合的中小学法治教育队伍,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案普法”等活动,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
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省市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法治思维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不够强;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2025年,我局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市委对法治建设的要求部署,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不断提升教育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依规依程序履职作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准则,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思考、谋划问题,当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推动依法治教走向深入。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教育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持续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强对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三是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网络。以“宪法教育”为抓手,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不断拓宽教育普法阵地,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探索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方式改革,选树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切实推动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
泰安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