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宁阳县公安局仅用3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发现家中现金被盗
9月4日11时,宁阳县公安局鹤山派出所辖区某村村民侯某某急匆匆来到派出所报警称:家中被盗,放在自己睡觉的床头柜里的5400元现金没有了。经询问得知,报警人发现家中被盗的时间应该是在8月30日,由于当日家中门锁都完好,室内也没有被翻动的痕迹,所以受害人当时怀疑是自己将钱放错了位置就没报案,结果找了几天还是没有找到,无奈之下,想到了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基本案情后,快速组织人员到其家中察看现场,由于时间长久,在其房屋中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在其院落附近寻找其他线索,在民警细心查找下,在其东院墙的墙角发现了一枚不太清晰的脚印,可是仅凭此脚印想要找到犯罪嫌疑人困难太大,给查破此案带来了难度。
走访群众柳暗花明
9月初,秋老虎肆虐,气温较高,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民警顾不得烈日的暴晒,挨家挨户的走访了解情况,在查找到离受害人家几十米的一处监控时,发现8月30日10时许,有一形迹可疑的中年男子,在该监控业主家西墙附近转来转去,随后试图攀爬墙壁,但在攀爬过程中嫌疑人选择了放弃,并改为向受害人房屋后面走去。民警大胆推测,该男子很有可能就是在受害人家中墙角里留下鞋印的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将视频截取后,让受害人辨认是否认识该男子。经辨认发现,该男子是受害人家前邻居家租房子的房客,也是和其在同一个厂子上班的工友王某。
这位工友供认不讳
9月4日14时许,民警将正在某食品公司工作的王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王某对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8月30日10时许,王某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门口休息时,发现受害人的母亲关门外出,认为家中无人后,便起了入室盗窃的念头。一开始,王某想从西院墙爬墙,发现砖墙不牢固,后又从屋后面转到了东院墙附近,发现正好有一可攀爬的墙台,迅速翻墙入院,王某平日经常到受害人家中玩,对室内的布置很熟悉,并且见过受害人放钱的地方,便直接进入室内直奔床前一橱柜,翻开后快速将里面存放的现金窃走,后又翻墙跳出回到住处。
王某在窃取了现金后的几天内,四处游走吃喝玩乐,将盗窃来的5400元现金挥霍所剩无几。日前,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