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而为人,应该有廉耻心和知错就改的意识,但有的人却屡教不改,一再触犯法律,以至于一生中的大半时光都要在监狱中度过。这样的人,不仅危害社会,也对不起自己的人生。
劳作归来,明女士遭遇抢劫
10月1日上午,汶阳镇明女士骑自行车到自家杨树苗地里劳作,忙到当日10点半,便骑上车回家做午饭。正在路上走着,一名中年男人突然从她身后追上来,将她连人带车推倒在地,随即用手锁住她的喉咙,翻抢她衣兜里的财物。明女士奋力挣扎,对方抢了她的手机后,骑上停在路口的一辆红色电动车,迅速逃走了。明女士挣扎着回到家,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案后,肥城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展开工作。
DNA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
大白天在乡间地头被人抢劫,附近居民一时间人心惶惶、焦虑不安,专案组民警压力很大。
由于案发地点在汶河河堤上,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案发时段周围也没有其他目击证人,现场勘查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案发现场,民警按照嫌疑人逃跑的路线和速度,骑着电动车一遍遍进行模拟,并扩大了视频监控的调取范围,试图查找嫌疑人踪迹,然而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故意躲避监控,民警查了3天,仍是一无所获。面对困境,民警迅速转变思路,在现场侦查的同时,对现场物证加大了分析检验力度。
据明女士称,案发时,嫌疑人曾用力撕扯自己脖子上的项链,幸亏自己抓得紧,虽然项链扯断了,但没被抢走。民警将项链分成多段,分别进行了DNA证据提取,最终通过DNA,成功锁定了嫌疑人——肥城市安驾庄镇汪某某。
长途追击,嫌疑人前科累累
嫌疑人虽然确定了,但经过研判,民警发现汪某某已逃匿到河北黄骅。就在民警赶赴黄骅途中,经进一步侦查得知,嫌疑人又窜至河北唐山,随后去向迁安。
民警立即赶赴河北迁安,经过3个昼夜的不懈努力,最终于10月18日将汪某某抓获归案。讯问中,汪某某对其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嫌疑人汪某某曾于1998年4月23日,因抢劫罪、强奸(未遂)罪被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4年5月26日,因放火罪被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律的制裁并没有遏制汪某某的违法行为,2019年10月1日上午,汪某某骑红色电动车窜至肥城市汶阳镇,使用暴力对明女士实施抢劫,抢走一部粉色小米手机。
目前,汪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