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200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了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在今年4月的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中,泰安市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以共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为导向,开展了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集中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了解纳税人需求,优化纳税服务质量,7月26日上午9:00至11:30,泰安市区国税局郭文利副局长将做客山东国税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室,以“纳税服务在您身边”为主题介绍相关工作,并带领业务骨干解答网友提问。
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网友踊跃参与!
具体参与地址:http://fangtan.sd-n-tax.gov.cn/fangtan/1/1821/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