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2011/09/14 1.6w 阅读 527 点赞

  为进一步让广大市民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现就在泰安城区内组织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11年9月17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北京时间10时整。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类
  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灾情警报信号
  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四、警报信号间隔时间
  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警报试鸣时,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将同时播发防空防灾警报信号。

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