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让广大市民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现就在泰安城区内组织实施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11年9月17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北京时间10时整。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类
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三、灾情警报信号
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
四、警报信号间隔时间
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警报试鸣时,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将同时播发防空防灾警报信号。
二0一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