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精神和省煤炭局要求,我市24处煤矿的生产能力已经省煤炭工业局重新确定,现予以公告,请社会给予监督。
附表:泰安市煤矿生产能力重新确定情况表
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6〕38号)等文件精神和省煤炭局要求,我市24处煤矿的生产能力已经省煤炭工业局重新确定,现予以公告,请社会给予监督。
附表:泰安市煤矿生产能力重新确定情况表
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6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