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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公告送达】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59号)

2025/03/26 1.1w 阅读 182 点赞

泰安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本委受理陈业浩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59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2024〕第6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346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8308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联系电话:0538-7224810),逾期视为送达。劳动者对以上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以上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者逾期不起诉、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撤销裁决的,以上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