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尽快进行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的提示公告

2025/10/27 4.0k 阅读 168 点赞

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要求,2025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动申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政策即将到期,请尽快登录社保单位网报系统通过社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功能,核对2024年失业保险缴费金额、企业划型、返还比例、补贴金额、银行账号等信息,选择返还资金用途,确认无误后提交上传,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发放至单位对公银行账户,如遇问题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