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招用的需2022年(含)后毕业,2025年招用的需2023年(含)后毕业)、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为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自2025年6月起,社会组织招用上述三类人员也享受此政策。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主动申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次性扩岗政策即将到期,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已推送至单位社保客户端,请尽快登录社保单位网报系统,在社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免申即享功能核对确认相关人员信息,填写企业对公银行账号后提交;也可通过“自主申请”功能上传人员信息报盘。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银行账户,如遇问题请咨询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