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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公告送达】泰安市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泰山劳人仲案字〔2026〕第24号)

2026/01/14 1.9w 阅读 389 点赞

泰安市银光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范洪方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一案(泰山劳人仲案字〔2026〕第24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9年12月至2025年9月26日存在劳动关系;2.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27日解除;3.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截止至2025年9月份(41个月)工资123000元;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防暑降温费1200元;6.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5517.2元;7.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8000元(3000元×6年)。

本委定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538-8222234)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