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真真:
本委受理你与山东涌聚重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泰岱劳人仲案字〔2026〕第12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在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岱岳南街7-2号岱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5楼502室,联系电话0538-8562228)开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撤诉处理。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