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项培训考核合格,拟聘用马荣昌等6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家库成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聘用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名单附后)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1日
三、受理异议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电话:0538-6993919
电子邮箱:rsjjdb@ta.shandong.cn
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A5049房间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聘期三年。
附件:
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