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江超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的公告

2026/04/20 5.3k 阅读 506 点赞

山东冠腾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江超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依法受理、组织鉴定后,于2026年3月12日作出《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送达,多方联系等方式向你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鉴定人江超《工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泰劳鉴伤初字〔2026〕196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泰安市市民之家一楼大厅A区 114室领取结论书(地址:望岳东路55号),联系电话:0538-6993919,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泰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