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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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组织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的通知

2021/11/28 6.6k 阅读 427 点赞

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平稳向好,为确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落实,报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拟于12月1日起逐步恢复我市工伤、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职工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恢复后的现场鉴定工作将在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为现场鉴定职工提供安全、有序的鉴定环境。

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