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劳动争议仲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华权瀛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YS2026-04-009;
项目名称:劳动争议仲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33.22万元;
预算控制价:33.22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劳动争议仲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供应商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与报价的声明和供应商关联关系单位披露表);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不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日除外,下同)。
2.地点:山东华权瀛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领取。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套,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文件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
4.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5月12日8:30至09:00。
2.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
3.递交及开标地点:山东华权瀛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异议(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晶 联系方式:0538-888859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泰山大街111号
联系方式:0538-699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权瀛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盘古天地写字楼1号楼9层
电子邮件:shandonghqys@163.com
联系方式:0538-888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晶
电 话:0538-888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