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肥劳人仲案字〔2025〕第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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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孙焕荣与被申请人浙江蓝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肥劳人仲案字〔2025〕第719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和《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肥劳人仲案字〔2025〕第719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内容如下:准许申请人孙焕荣撤回仲裁申请。
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肥城市三农大厦11楼1113室,联系电话:0538-3283616),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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