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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社会福利院孤儿入院指南

2019/01/03 9.4k 阅读 159 点赞

  由孤儿本人或其监护人或所属村委会(居委会)向当地民政部门逐级申请上报,经市民政局批准后可入院。有监护人的孤儿入住儿童福利院时,需与儿童福利院签订养育协议。
  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所属地方县级民政局提交市民政局的入院申请书
  2、孤儿父母死亡证明、其他监护人无监护能力证明
  3、孤儿户口页复印件
  4、《孤儿入住市儿童福利院审批表》
  5、孤儿县级医院健康查体证明(必须进行传染病检查)
  6、学龄儿童相关学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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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