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星级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泰民函〔2023〕34号)要求,经乡镇(街道)自评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估等环节,拟确定泰山区岱庙街道等20个单位作为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星级创建市级示范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联系电话:6991625,邮箱:tazqk@ta.shandong.cn。
附件:泰安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星级创建示范点拟入选名单.doc
泰安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