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部分补助标准的补充通知》(鲁民函[2021]49号)、《泰安市民政局、泰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民〔2021〕18号)有关规定,现将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拟补助的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补助项目有异议,请在2023年12月26号之前向市民政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1660。
政策通知公告
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
2023/12/21 1.6w 阅读 29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