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修订《泰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内容的说明 2024/09/22 3.1k 阅读 80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将《泰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泰民函〔2024〕37号)中“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党建工作的意见》(鲁发〔2019〕18号)精神,申请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需单独组建党组织;申请5A等级的社会组织,所属党组织需在社会组织党组织星级评定中获评5星级(含有效期内)。”相关内容删除。特此说明。 泰安市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