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3年第1号地方标准公告,由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起草撰写的《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两项标准自立项以来,在认真分析泰安市养老机构运营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制定,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适用性,填补了泰安市没有对应地方标准的空白。
《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明确了运营方资产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无形资产管理要求、运营方投入资产管理要求、调配及社会捐赠资产管理要求、其他设施管理要求、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公建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资产管理规范》是落实2020年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的具体体现并上升至标准进行推广实施。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规范》规定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与指标、评价机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和评价管理等重要内容,为我市养老机构高效规范运营提供了支持和依据,有利于提高全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了以标准科学引领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