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垫付救助基金抢救费用,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以下8家医院联合开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 医院地点 | 咨询电话 |
泰安市中心医院 | 泰安市龙潭路29号 | 0538-6298560 |
泰安市中医医院 | 泰安市东岳大街216号 | 0538-6112180 |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 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 | 0538-6236702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 | 泰安市环山路217号 | 0538-8839787 |
新泰市人民医院 | 新泰市东周路与新甫路路口 | 0538-7260230 |
肥城市中医医院 | 肥城市长山街024号 | 15698122322 |
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 宁阳县金阳大街872号 | 0538-5636120 |
东平县人民医院 | 东平县东山路北首路西 | 13705488612 |
对符合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及时对受害人进行抢救,所需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