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东平湖管理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

2018/08/13 1.9w 阅读 145 点赞

各县河务(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局和泰安、济宁市安排部署,制定了《东平湖管理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试行)》、《东平湖管理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东平湖管理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东平湖管理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试行).rar

2、东平湖管理局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rar

3、东平湖管理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rar


山东黄河河务局东平湖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