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泰安市民必须每日自测两次体温的紧急通告

2020/02/23 9.1k 阅读 479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报告和发热患者就诊管理,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治疗,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民个人居家、工作或外出要每日上午、下午自测体温,体温超过37.3度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有单位的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要向社区(村居)报告,坚决避免发热患者自行治疗造成隐患。

二、学校、托幼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写字楼、建设工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复工复产企业等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严格执行进出制度外,单位组织专人对内部员工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

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体温检测规定,及时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坚决避免执行规定制度跑偏走样、流于形式。

社区(村居)及有关单位和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凡发现体温超过37.3度或个人报告发热的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引导患者自驾或联系120 救护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教育他们主动报告情况,及时掌握动态,防止漏管失控。

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单位)务必将通告精神传达到辖区、单位每一名群众、每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如果没有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治疗,甚至谎报、漏报、瞒报、迟报、不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的,市民个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纪从严追责问责。

泰安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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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