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市委常委会、市委法治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12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13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法治委第6次会议,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部署。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推动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试点,省内率先建立“四措并举”述法机制,相关经验做法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充分肯定。
(三)强化法治督察考核。扎实推进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我市9个具体问题和26个共性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一是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建立“跨域通办”新模式,在“泰好办”自助端开通“跨域通办”服务功能,线下各级设立173个服务专窗。优化企业开办事项“一件事·一链办”,深入推进“1545”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8.32万户,同比增长10.82%。二是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开展标准化改革攻坚行动,承担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三级联动试点,参与制定2项国家标准。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深化重大项目“绿卡”制度,“绿卡”入库项目总投资额达2567亿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要求,累计减免税费84.06亿元。出台《泰安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失信政府机构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文件,严防政府机构失信行为发生。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以良法保障善治。组织起草《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政府规章3部、审核出台《泰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二是强化备案审查。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审查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2个,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三是坚持立改废并举。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等清理评估工作,修改市政府规章3部,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个、废止1个。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市政府规章《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草案)》等8个配套文件。二是实行目录化、动态化管理。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确定15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工作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对目录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13个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审查,并全部委托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行政执法体制。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各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与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执法体制机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泰安市“规范文明执法生态链”,经验做法被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刊登推广。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编制公布市级执法部门511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1687名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建立全市法制审核人员库,组织全市879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考试。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落实效果,建议、提案答办复率为100%。强化司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对市级30个行政执法部门包容审慎监管等10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并动态更新《泰安市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先后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信息14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准确答复,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的通知》,开发建立网上指挥中心,新建消费者纠纷调委会,先后调解案件1000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15%。二是畅通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信访积案化解成效显著,国家信访局第一批交办的1254件重复信访事项,已化解98.5%,省级领导包保事项及省信访局交办的1284件已全部化解。三是创新推进社会治理。认真贯彻实施《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狠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秩序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告》,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水平。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编制泰安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十年规划,出台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十年规划、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全市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7万多次,参与40余万人次。三是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在县、乡建立了以基干民兵为基础、党团员为骨干的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尚未真正把依法治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还需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仍需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深入等。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深入贯彻《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深化示范创建活动。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狠抓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三是聚焦法治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既有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习型、研究型法治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