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市民政局用足用活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幸福过年。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进一步细化规范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5915人,发放救助保障金49733.4万元;保障城乡特困对象24604人,发放救助保障金36141万元;实施临时救助496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01.2万元。
通过“泰汇救”社会综合救助平台数据比对分析,市民政局及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对疑点数据清单逐人逐户开展摸排核查,针对走访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同时,畅通12部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2023年12月份以来,全市共新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62人、城乡特困对象234人、低保边缘对象374人,实施临时救助50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7.18万元。
各级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同时,统筹安排好民政领域走访慰问活动,及时组织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吃、穿、住、过冬保暖等实际困难,努力达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20321户、分散特困供养对象8275人、其他困难群众737户、敬老院39所,发放慰问款物折合人民币136.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