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泰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配套细则》(泰委人组办发〔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泰安市新引进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各县(市、区)、功能区人社部门初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全市共有376名新引进青年人才符合申请购房补助条件,现将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9月17日17:00前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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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