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公告送达】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泰劳人仲案字〔2025〕第250号)

2025/10/13 2.5k 阅读 261 点赞

泰安鲁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华彬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泰劳人仲案字〔2025〕第250号)。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5日解除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7月和8月份工资共计19200元;3.被申请人返还8月份的社保缴纳费用1577.4元;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离职经济补偿金43200元。

本委定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09时00分在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楼仲裁庭(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38-6993118)开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