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的通知
市直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落实落地,优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用人单位和办事群众,确定自2018年5月15日起,劳动合同签订不再进行纸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可持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直接到市社保处社保经办大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增员手续;简化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不再提供《关于与某某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行文,其他需要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变(相关资料请登录泰安人社局官网http://www.sdta.lss.gov.cn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启用山东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
为确保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用人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持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到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市政大楼A9037房间)开户,并及时将单位基本信息及职工个人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备案流程及相关资料请登录劳动用工备案公共邮箱taldygba@163.com下载(密码ta6998136)。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联系。
联 系 人:王萍、马莉 联系电话:6998136
泰安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