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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上半年就业见习补贴的通知

2019/06/27 1.7w 阅读 452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泰人社字〔2019〕23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9年上半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一)明确见习对象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加就业见习三个月(含)以上人员。见习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截至6月30日,见习不足三个月且仍在岗见习人员,下半年申报见习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见习,按规定向见习对象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基地,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月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逐页编制总页码,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封面注明“2019年度上半年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如下:

1.泰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表(附件1);2.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青年在备注栏说明)(附件2);3.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青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见习单位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及以上,申请提高见习补贴10%标准的,在提供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1.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2.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四)申报流程

见习基地按要求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报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所在地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

各申报单位和县市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二)按时申报,留存备查

各见习基地要按照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所有纸质材料,县市区就业主管部门要留存备查。

联系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建秀

联系方式:0538-8335606

        2019年6月27日


  附件1:泰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审核表.docx

  附件2:泰安市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填写).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