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繁荣文艺创作,促进全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根据《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开展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
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参评作品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及相关表格请于9月1日后登陆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下载。
附件: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