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2/08/05 1.5w 阅读 5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决策部署,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繁荣文艺创作,促进全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根据《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开展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
  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文艺奖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参评作品申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及相关表格请于9月1日后登陆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an.gov.cn)下载。
  附件:第二届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